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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总承包施工方案,装饰工程总承包施工方案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饰工程总承包施工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装饰工程总承包施工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哪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需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扩展资料: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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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几年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施工中,特别是一些较大的工程,有时会涉及到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项工程,有的还需要做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也要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比如说深基坑支护,悬挑脚手架施工,大型吊装工程,吊篮施工等,需要监理审查合格签字后实施。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包括哪些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述和目的:简要说明施工工程的背景、目的、范围、施工要求和技术难点等。

2. 工程组织架构与管理:说明施工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方式、职责分工、安全防护和质量控制等措施。

3. 施工工艺流程:详细说明整个施工过程的方法、工艺流程、施工步骤、施工顺序和有序排列等。

4. 安全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为实施某项工程,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制定的一份详细的施工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施工计划: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分部工程的时间计划、工期计划,以及考虑到季节、天气和资源供需等因素的施工计划和组织架构。

2. 工程建设前的准备:包括审查和确认施工图纸和施工资料等前置工作,必要的技术交底、技术协调和施工前检查,以及相关批准文书的手续等。

3. 施工现场管理:确定并制定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施工安全、卫生保障、环保措施、场地及材料堆放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等。

4. 施工技术方案:包括建议施工方法、施工工序、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等,以及风险分析,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可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饰工程总承包施工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饰工程总承包施工方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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