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饰装修材料出租合同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装饰装修材料出租合同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届满或提前解除,装修费用该怎么承担?
看合同约定没约定的,如果房东解除合同,赔偿剩余残值。租赁方解除合同,房东可以不赔偿《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怎样才能注销租赁合同?
可以办理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业务流程: 一、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的《办理合同解除登记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提供的已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及《房屋租赁凭证》(原件); 3、当事人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a、已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b、人民法院解除的租赁合同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c、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书。
二、受理机关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解除合同登记(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三、在被解除的合同封面和登记章旁盖“注销合同登记(备案)专业章”。四、合同终止后,停止对税费的收取。租赁合同编号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合同编号是承租方为了便于统计自己房屋出租的情况,自行确定的编号。该编号并非合同的内容,司法实践中除非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有合同编号,一般都不会有合同编号的。
作为承租人来讲,合同编号没有任何意义,对于出租人来讲便于统计和管理
个人和村民小组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吗?
依照我国《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我国已经改变了过去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即使你不是集体内部成员,签订的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
但必须注意两点:1、与你签订合同的村民组是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人,否则你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受让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于农业生产,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饰装修材料出租合同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饰装修材料出租合同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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